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规定,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军龄满18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应加强自主择业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解读
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华图教育 | 2020-11-09 16:08
收藏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规定,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军龄满18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应加强自主择业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