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自主择业

首页 > 军人自主择业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有没有优惠

华图教育 | 2020-11-05 15:00

收藏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 [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