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2年拟引进骨干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专任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1.国家教学名师;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1.省特级教师;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5.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8.35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9.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一律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快件正面注明“骨干教师引进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①《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中专(含中师)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⑤在编在职证明(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保证明等);⑥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学校管理业绩材料。
(四)注意事项
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
引进骨干教师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引进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现场出示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
六、考察(政审)和资格复审
由引进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相城区教育局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录取
因考察(政审)、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城区委编办、相城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引进的骨干教师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区外引进特聘人才A、B、C三类中任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引进的骨干教师经评审认定,纳入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特聘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0512-85182252。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苏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苏康码或行程卡有异常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处理。应聘者须自备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防控要求按苏州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执行。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十二、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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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