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53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
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4日后出生);
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4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需具备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16:00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中。
(二)现场报名(仅限浙江海洋大学校内学生)
1.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一楼,具体地点详见现场指示。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中小学语文和中小学数学超过2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中小学语文和中小学数学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谈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二)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准备40分钟,面试15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试讲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解、表达、逻辑能力。面试成绩按照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折合。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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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网上报名申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