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玉溪市江川区决定2022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
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及要求详看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位的优先。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小学语文、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西南大学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品格酒店8楼平台(北碚区文星湾139号附2号,西南大学5号门斜对面旺德旺城电梯上7楼—步梯上8楼)。
2.云南师范大学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3日,上午9:30-12:00。
(2)报名地点:昆明丽水云泉大酒店一楼大堂(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聚贤街76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江川区2022年提前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附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上述相关材料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
4.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877-8011829、18187716673)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8087789120)
玉溪市江川区第二中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18087705919)
玉溪市江川区职业中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8187733659)
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18087706325)
幼儿教师岗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8108777679)
(二)资格初审
1.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
2.所有招聘岗位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顺序为公费师范生→研究生→本科生。
(1)所有招聘岗位若有公费师范生报名应聘时,则先对公费师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在自愿的前提下直接签订就业协议,若岗位招聘数已经由公费师范生签约(签订就业协议,下同)满,则不再对报名应聘该岗位的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若公费师范生应聘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数且资格审查合格,全部进入后续考核,对其他非公费师范生报名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3)若公费师范生签约后该岗位还有剩余招聘数的,先对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若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大于该岗位剩余招聘数的3倍,按照1:3的比例进入后续考核,对其他报名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若初审合格的研究生等于该岗位剩余招聘数的3倍,全部进入后续考核,对其他报名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若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小于该岗位剩余招聘数的3倍,全部进入后续考核,并从其他(本科)报名应聘者中选优进入后续考核,但进入后续考核人数不突破该岗位剩余招聘数的3倍。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进入考核人员的确定。资格初审后,根据公费师范生签约情况及研究生报名情况,依据综合评分情况分岗位按招聘数或剩余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幼儿教师、江川一中音乐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3.其他招聘岗位进行试讲和答辩。
4.幼儿教师、江川一中音乐教师岗位成绩构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40%。
5.其他招聘岗位成绩构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程序考核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再次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组织试讲,并按试讲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学科相符)、普通话等级证书(小学语文、幼儿教师需提供)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七)体检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考生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核。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核。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4.“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5.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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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