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2学年第一批计划招聘教师80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三)学历条件
1. 应聘中小学教师
上海市户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办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专业对口的其他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非上海市户籍: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一般须为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的省部级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其他公办院校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放宽至本科。
2. 应聘幼儿园教师
上海市户籍: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中小学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本市公办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或省部级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公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同时提供学历鉴定书。
(四)证书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持有教师资格证,或者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须承诺在录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2)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应聘英语学科需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的毕业生,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可适当放宽要求。
(3)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学前教育上岗证在读证明(须承诺在录用一年内取得上岗证)。
2. 社会人员
(1)持有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学科需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须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3. 根据《关于新时代嘉定加强教育和卫生健康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嘉定区教育系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学科领军人才、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研员、博士和博士后、中青年学术骨干等)招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上海嘉定教育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学校参加长三角师资招聘专场和华师大、上师大等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和网络招聘会。
(二)网上岗位报名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应聘人员登录“嘉定区教师招聘平台”(https://rc.jdjy.sh.cn/)进行注册。应聘人员应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然后根据所选的学段、学科和招聘学校的岗位需求进行网上岗位报名,填报目标学段与学科。如发现报名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内容为学科知识测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2. 笔试资格现场审核: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全天(9:00-16:00),应聘人员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至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601号)一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付考试费。11月27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
3.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4. 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按每门学科招聘岗位不超过1:3比例确定合格线,并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合格名单。
5. 笔试合格名单公示结束后第一周,笔试合格人员网上填报意向岗位,每人可报2个岗位。
(四)面试与试教(第一轮)
1. 笔试合格人员网上填报意向岗位后至2022年1月4日,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试教。
2.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等情况进行评价,并综合面试、试教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参加心理测试。
(五)网上岗位报名(第二轮)
2022年1月5日—1月7日,笔试合格且无意向单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第二轮网上岗位报名,每人可报2个岗位。
(六)面试与试教(第二轮)
2022年1月14日前,招聘学校完成面试、试教,综合应聘人员笔试及面试试教情况,确定意向人选参加心理测试。
(七)心理测试
1. 2022年1月18日,公布参与心理测试名单。
2. 2022年1月21日(周五)、1月24日(周一)、1月25日(周二),选择以上任意日期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
3. 2022年1月底前,公布心理测试合格名单。
(八)政审及体检
2022年2月17日—2月27日,进行健康体检及政审工作。
(九)公示
2022年2月28日—3月4日,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局人事科、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的招聘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聘用方式
(一)政审由招聘学校负责。招聘学校对通过心理测试的拟录用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确定考察结果。
(二)健康体检由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健康体检均通过者,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需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2022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一批)》(附件2)
五、现场防疫要求
1. 笔试资格现场审核及笔试当天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防护措施:需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出示当天的绿色行程码、随申码,若行程码显示途径非本市地区的,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程佩戴口罩。
2. 面试、试教防疫要求按应聘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538260 59535268
监督电话:399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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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