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针对黄山区教师队伍急缺实际,此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考察”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所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四)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sq.gov.cn/dwzw/tztg/index.html)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黄山区教育局人事股四楼(黄山区太平西路63号)
3.报名要求
(1)提供《黄山区2021年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提前填写,贴好照片。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另须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报考人员须服从新冠肺炎防疫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上交本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报名前未完成“安康码”转码的“红码”“黄码”报考人员,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上交本人健康承诺书。
(4)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环节一并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5日(下午2:30-5:30),到黄山区教育局人事股四楼(黄山区太平西路63号)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
(三)专业测试
1.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报考人员未达到岗位数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时间9月26日,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时须凭《专业测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参加专业测试。并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安康码”核验后,进入考场。考生因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登陆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按所报岗位招聘数,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专业测试方式确定),并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察体检工作由黄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若新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方式参照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方式进行。
3.编外聘用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执行标准: 岗位工资1675元;薪级工资484元;基础津贴1075(合计3234元)。奖励性绩效工资结合连续工作年限实行浮动制。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当年所聘岗位学校在编教师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30%,以后逐年增加10%,当年考核优秀的可另行增发10%,直到全额为止。因解聘、辞职等因素,中途中断的重新计算。
编外聘用教师享有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继续教育、工会活动、体检等待遇。编外聘用教师其他经济待遇按照黄山区其他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八、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8530277(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8530361(区委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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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