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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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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鞍山市千山区公开教师招聘15名公告

未知 | 2021-08-13 17:50

  为优化千山区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编制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人数: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5名,详见《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人员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考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 8月18日(含)至2003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6.教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应于2021年8月18日(含)前取得,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

  7.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考试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1)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份。(2)本人携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教师资格证书、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2份。(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4)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2.报名地点:千山区东鞍山矿小学(鞍海路68号)。

  3.相关要求:报名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的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随时关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否则错过相关招聘事项后果自负。

  5.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按鞍山市统一标准每名考生收取100元报名费,考生报名时现场缴费(现金)。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7.报名费减免条件: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易致贫家庭和绝对困难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报名费减免。

  8.现场报名防疫要求:按照本公告第八点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4.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

  (二)面试

  1.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见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3.面试形式: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

  4.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千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时间为准,试用期一年。本次学校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鞍山市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鞍人员,要上报来(返)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查验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鞍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请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12-2323789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3:2021年千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专业指导目录

  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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