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公开考调在编在岗教师及财务人员,补充到县城区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岗位及数量
共考调在职教师及财务人员88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附表2。
三、考调资格与条件
1.报考资格:
①属本县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2018年10月31日前列入石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考须所在学校(含幼儿园)负责人同意,并经所属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
②属城区公办教师(含在城区跟班学习的公办教师)须经所在学校或跟班学习单位(学校)负责人同意,并经编制所属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可报考湘佳永兴学校教师岗位。
2.岗位限制:现任教农村初中学段的限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现任教农村小学学段的限报考小学学段及以上教师岗位;现任教农村幼儿教育的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城区公办教师(含跟班学习的公办教师)报考湘佳永兴学校骨干教师岗位的不受现任教学段限制。
3.其他条件:
①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②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8年新聘教师因在试用期内,2018年被确定为不确定等次的人员,可视同为合格等次);
③自愿执行考调岗位的专技等级工资;
4.具有下面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服务期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②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按规定服务5年的教师;
③不自愿执行考调单位岗位等级工资的(见附表1、附件2);
④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的;
⑤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结案的;
⑥服务期未满的岗位基教中、高、正高和资深基教高级教师;
⑦其它不宜参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个人自愿报名。为均衡配置教师队伍,农村学校教师较为富余且超编乡镇的校长有责任和义务推荐辖区教师报名。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阅览室(门卫室旁)。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石门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表》(此表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须所在学校和所属乡镇中心学校政工校长、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http://www.hnyycs.org/,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7.报考学校财务人员岗位的须经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出示学校财务工作岗位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或材料;
9.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1-8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
(二)资格审查(7月30日)
按照考调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考调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90分钟。
考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在教育局一楼阅览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以考调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其他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成绩公布:8月2日下午17:30前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确定拟调对象
分学段分学科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第一学历高的优先、最高学历高的优先、专业一致的优先、参加教育工作时间长、年龄大的优先顺序依次确定。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调人员在拟定的考调岗位中选定调入岗位。
(五)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合同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监察股全程监督,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巡视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6-5329249(县教育局监察股)
咨询电话:0736-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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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门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xlsx
2.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2021年公开考调骨干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xlsx
3.石门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及 资格审查表 .doc
石门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