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5月1日(含当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知名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个人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0日)。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方式一:考生下载钉钉软件,通过软件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方法二: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查。
链接:https://ding.fanqier.cn/f/goa5gekp
二维码:
(二)资格初审(2020年5月11日- 2020年5月20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请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简章》、《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5.其他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
6.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7.简历2份
(四)笔试
1.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统一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试卷满分100分,根据笔试结果再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特殊需求岗位可进行一事一议招聘;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面试结果再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六)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陆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网站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霍尔果斯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报到需携带个人档案,与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工资待遇
新聘教师与本市在编教师“同城同待遇”,按照在编教师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霍尔果斯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四)本《简章》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上述环节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99-8792912
监督电话:0999-879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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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位表.pdf
2020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业高中职位表.pdf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pdf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