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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山南市教育局2017年计划从区外高校引进24名毕业生到山南市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和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师范院校毕业生(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非西藏户籍)。
二、引进人才专业及数量
(一)中学:数学1人,物理2人,英语1人。
(二)幼儿教师:学前专业教师20人。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教育事业,自愿进藏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山南市坚持工作八年以上。
4、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知识扎实,能够胜任本专业教学教研任务。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投寄至snjy2008@126.com邮箱,简历投寄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资格审查:山南市教育局成立人才引进工作组,于2017年11月12日前往内地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及高校就业推荐函、个人自荐书,就政治面貌、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等情况通过电话或面试等形式完成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 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审和体检
1、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2、凡确定引进人员,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提交政审材料。引进人员要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定就业协议
1、时间:2017年12月15日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学生在政审、体检合格基础上与西藏山南市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进藏工作。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属国家正式在编干部(属事业编制),工资按照西藏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月标准二类区7000元左右、三类区7500元左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工资调整,单位负责缴纳统筹部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每年利用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和包干路费。毕业生按规定到西藏山南市教育系统工作,试用期一年,且至少在西藏山南教育系统工作8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0893-7820226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邮编:856000
联系人:扎西次仁 13908938089
邮箱:snjy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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