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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广东惠州市高中端教师资格证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华图教育 | 2015-12-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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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申请人:

  一、领证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领,将不代为保管。

  二、领证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四楼403室教师继续教育科

  三、领证要求:申请人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手写签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档案袋内含:教师资格证书壹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壹份。

  (2)领取人必须对档案袋内《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5年惠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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