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合理调配师资力量,推动教育提质增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改委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73名在职在编教师到城区有关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
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定和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纳雍县所辖乡镇(街道)学校正式在编且任教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纳雍县辖区内高中学校教师、纳雍县第一幼儿园、纳雍县第二幼儿园、纳雍县第三幼儿园,纳雍恒大第一幼儿园、纳雍恒大第二幼儿园、纳雍恒大第三幼儿园教师和本次纳入考调学校教师除外)。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截至2024年5月18日在本县乡镇(街道)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初中教师不能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只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或初中教师岗位,但不能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截至2024年5月1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职进修脱产学习未满的。
5.近两年城区学校考调进入选岗环节,放弃选岗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聘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
8.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9.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5月20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经开区三号楼二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考调简章》及《岗位表》(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需编制实名制学校及中心学校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文件复印件(加盖中心学校公章),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报名表中的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表上“实名制学校”一栏必须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内学校名称一致。报名时,必须本人承诺“同意拟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服从拟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等有关规定管理”。
4.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初中岗位考相关学科知识;小学岗位考小学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幼儿岗位考幼儿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4日(9:00-12:00,14:30—17:30)在纳雍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经开区三号楼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及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选岗
(一)确定进入选岗人员名单
报考选岗岗位的考生,体检合格后进入选岗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怀孕考生参加选岗,待完成体检项目后,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选岗环节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选岗
参加选岗环节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自动放弃选岗的,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调人员需在原单位工作至学期结束后方能到拟调入单位报到。
进入体检环节的教师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内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考调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纳雍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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