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1.员额检察官职位3名;
2.综合行政职位1名。
(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三)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四)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二、遴选范围
综合行政职位面向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含相应层次中省直机关直属机构、派驻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已进行过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层次人员。检察官职位面向全省市(地)、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具有遴选职位所需最低检察官(法官)等级的员额检察官(法官),即一级、二级员额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向全省市(地)、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级别层次)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为准);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检察官职位条件
1.具有员额检察官(法官)身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
4.在全省市(地)、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案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任检察官应具备的条件。
(三)检察官助理职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或法学相关专业;
3.在全省市(地)、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案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任检察官助理应具备的条件。
(四)综合行政职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在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含相应层次中省直机关直属机构、派驻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以上遴选职位相关专业条件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存在《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考生可在2024年4月9日9:00至2024年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https://zk.ljxfw.gov.cn),实名注册成功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下列材料:
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下称《报名推荐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没有无需提供);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4.现单位落编通知单;
5.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个人已签字认可);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7.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说明(附件3),能够证明已过最低服务年限的佐证材料(无服务期限制的无需提供);
8.现任检察官(法官)等级的员额检察官(法官)等级确定或等级变动审批表(报考员额检察官职位考生提供)。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其中乡镇、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或市(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0.个人征信报告电子版;
11.2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M)。
上述1-11材料须按顺序扫描并压缩打包后上传,扫描文件为PDF格式,务必清晰完整;压缩文件名称为“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手机号”,压缩文件请务必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tielujiancha2024@163.com。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5掌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
(二)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或“龙江铁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可在4月25日8:30至4月28日(考试当天)8:30前登录龙江先锋网报名端口,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若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报名推荐表》原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A证(没有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现单位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
④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
⑤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证明材料(附件3)以及能够证明已过最低服务年限的(无服务期限制的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⑥现任检察官(法官)等级的员额检察官(法官)等级确定或等级变动审批表复印件1份;
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其中,乡镇、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或市(地)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
⑨个人征信报告;
⑩2寸照片4张(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为同版)。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获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组织考察。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5(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范围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行考察)。各遴选单位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民主测评及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等方式进行,核实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考察了解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配程度等。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拟遴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统一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结合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职位,职位出现空缺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试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录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如因公示或试用期考核出现职位空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可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五、待遇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按遴选程序决定遴选的人员,报考员额检察官职位人员在办理调入手续后,予以保留员额身份,确认检察官等级,不予保留原行政领导职务;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在办理调入手续后,不予保留原行政领导职务。对于原担任员额检察官(法官)职务,报考综合行政和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通过遴选调入报考单位后,不予确认为员额检察官,按照有关规定,在各院职数范围内,比照机关同等人员确定职级。
六、注意事项
(一)公告中所述的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机关工作时间、服务年限、各类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时间的计算日期均为2024年4月(含)。未满时限要求的不能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相关遴选资格审核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到相关通知、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遴选将通过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龙江铁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为保障公开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检务督察部对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遴选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451-86435438(工作时间9:00-11:00、14:00-17:00)
(五)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0451-86467896、86435108(报名时间内9:00-11:00、14:00-17:00)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0323-报省院.xls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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