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山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龙组通〔2022〕3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卫健系统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和调配,使之成为留得住、用得上、受群众欢迎的卫生人才,充实县城部分医疗机构人才紧缺的现状,拟面向全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开选调36名工作人员(其中:县人民医院22名、县中医院11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选调岗位、计划及岗位要详见《龙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全额事业单位专技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含通过正规手续,尚在规定期内的临时抽借调及跟班学习人员);
(二)差额事业单位专技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含通过正规手续,尚在规定期内的临时抽借调及跟班学习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报考临床医生岗位的必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临床护岗位的必须具备护士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4.年龄30岁以下指1993年10月25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8年10月25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10月25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8年10月25日后出生,50岁以下指1973年10月25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提拔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6 日上午9:00至 11月8 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6260031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再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需一次性提供)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两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相关工作经历和岗位所需的具体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
⑥报考人员现场自愿签订相关承诺书。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县卫健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卫生健康局认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龙山县人民医院放射技师岗位、行政管理后勤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总分为100分;其他专技岗位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总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分分值组成(加分项,近三年(2021年-2023年)凡是获得国家、省、州卫健委及县卫健局表彰奖励的一次分别加1.8、1.6、1.4、1.2分,获得省、州、县人民政府嘉奖(记功的)一次分别加1.8、1.6、1.4分,属全日制二本(含二本)及以上加2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加2分,累计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人员加测心理测试,同时护理岗位再加测酒精、青霉素类、头孢类皮试试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后,按所报考岗位的岗位类别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43—6260031(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43-6222264 (县中医院办公室)
18707437876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743—6223633(县妇保院办公室)
龙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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