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自然资源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3月31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参照模板(见附件2)填报面试确认书,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自然资源部XX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二)确认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
(三)逾期未确认,或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4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人事司干部培训处,邮编100812)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五)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为目前职务职级层次,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复印件;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材料复印件。
(八)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如具有2年以上矿业权管理相关研究或事务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如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主要描述工作起止时间和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考核表、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文档(如项目合同书)等,可以证实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3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安排详见附件4。
办公厅综合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206001001)、办公厅政务公开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206001002)、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处一级、二级调研员(020300500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国土综合整治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206010001)、矿业权管理司综合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206013001)、科技发展司科技规划处三级、四级调研员(0206022001)6个职位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结束后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实行差额体检,体检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或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任职试用
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作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方式:010-66557777(电话) 010-66558513(传真)
电子邮箱:gwyzl@mail.mnr.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名单
自然资源部人事司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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