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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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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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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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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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开选调人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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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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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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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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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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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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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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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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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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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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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统计学类、财政金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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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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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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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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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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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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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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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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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对象为符合选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龙岩市各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勤奋敬业,服务组织安排、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参加工作时间(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始足年足月计算。
3.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按参加工作时间(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始足年足月计算。
4.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以后出生)。
7.在发改(粮食)、统计、工信、商务、财政、农业部门从事综合性文字写作的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报考者,专业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10.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务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从参加机关事业工作以来,因个人工作失职、渎职或徇私枉法等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尚在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现场报名: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军民路2号国芳综合大楼706室,联系人:苏梅仙,联系电话:0597-3296888)。
(2)邮件报名:报名纸质材料采用快递方式寄到我局,报名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的不予签收。我局将回复报考者电子邮件“区发改局收到事业单位选调报名材料”;如报考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天未收到我局的回复邮件,请拨打电话予以确认;未拨打电话予以确认,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邮费由报考者支付。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资格。
3.报名材料:
(1)《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薄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姓名),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专业不限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综合性文字写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他可证明本人从事该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撰写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报考者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将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将通知报考者补充。报考者有异议,可及时拨打报名电话3296888咨询。报考者专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认定。
2.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3.考试确认:如无特殊情况,审核通过即视为确认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所在报考者须于2022年8月15日至8月22日到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fjxinluo.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上公布。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和动态“福建健康码”(显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佩戴口罩,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持有笔试前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报告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数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局党组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1)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备干部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盖章”,并写明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2)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登记(不含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3)有行政执法证的报考者提供该证件原件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1)报考新罗区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股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的,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2)报考新罗区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粮食执法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报考者名次排在前;均持有或无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的,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六)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原则上按岗位选调计划人数的1:1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水平不过硬的人员。
(七)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按岗位选调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局党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情况,经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龙岩市新罗区政府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报局党组同意后,取消选调资格,从其他考察合格的对象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4.选调人员须在新选调单位工作满二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四、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