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局人员力量,经市质监局干部人事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及部门党政机关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选调相关事项函告如下,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一、选调职位
行政执法职位1名;职务层次为科员。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不限;
3.性别限男性;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6.12.30);
5.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9日(法定工作日)。
2.报名地点:县质监局办公室217室(中和街道东风路136号)。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登记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1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份(jpg格式,50kb以下)。
(二)资格复审
由市质监局干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组织考试
由市质监局干部人事处按规定组织相关考试,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由市质监局干部人事处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县质监局组成考察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取消选调。
(五)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一律采取电脑打印。
(二)编制性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三)拟选调公务员必须是在现工作单位办理了公务员录用及登记备案手续的人员。凡未完善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此次选调报名。
(四)报名人员一旦被选调,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在办理调动手续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联系人:白炅 雷洋
联系电话:76662666。
附件:县质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