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2016年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1名。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为1人,职位为市质监局机关科员。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县以下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2013年5月10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组织形式、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和第八纪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市质监局成立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5月10日(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遵义市汇川区宁波路市质监局4楼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851-28682120。
报考者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在市质监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质监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市质监局。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文字写作能力、获表彰等相关业绩材料; 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3张。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和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初审。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后,市质监局人教科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zljsjdj.zunyi.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报名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进行考试,否则中止选调程序。
3.加分
报考者近5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在总成绩上加1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下载填写《遵义市质监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质监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含末位名次并列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市质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地点为市质监局八楼会议室,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考证在5月13日下午5时前领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5日内,以在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告的方式将成绩告知当事人。面试结束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告。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取3人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选调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市质监局党组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批准。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质监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市质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规定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28662627 遵义市公务员局
28682120 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督电话:28981705 遵义市纪委第八纪工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