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陇南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15个:共青团陇南市委副书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市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市经济林研究院核桃研究所副所长、市经济林研究院油橄榄研究所副所长、市博物馆副馆长、市图书馆副馆长。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本次公开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2、现任副县级(企业相当于副县级)干部或任正科级(企业相当于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前任职)的干部。报考共青团陇南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现任正科级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前任职)。报考其它职位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年轻干部、副高以上职称的干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干部,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前任职)或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前任职)。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4、符合具体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陇南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条件一览表》)。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宜提任职务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人民日报、甘肃日报、陇南日报、陇南电视台、陇南党建网(http://www.gslndj.gov.cn)、中国陇南网(http://www.cnlongnan.cn)、陇南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nan.gov.cn)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至2012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甘肃省陇南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甘肃省陇南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花名册》(可登录陇南党建网下载),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职文件(或任职资格证明)、任职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者还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JPG格式)。陇南市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干部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陇南市外的干部可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花名册、照片及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市公选办报名(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街270号陇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政编码:746000,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同时须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花名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nsgxb@163.com。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任用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公开选拔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按核算数额予以拨付。
(三)资格初审。市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该职位是否公选,由市公选办视具体情况决定;取消的公选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陇南党建网上公布。
(四)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数量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围人选。
(五)资格复审。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面试入围人选,须向市公选办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在陇南党建网上公布。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人员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派出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
(八)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建议拟任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拟任人选在陇南党建网、陇南电视台和《陇南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任用人选,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市内的返回原单位或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户籍不在陇南市的按照任职前职级适当安排工作。户籍不在陇南市的人员被选拔任用后,可安排周转公寓房住宿。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在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同时,市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工作并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939-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939-12380
市公选办咨询电话:0939-8236269
本公告由陇南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1、甘肃省陇南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条件一览表
甘肃省陇南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