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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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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陵区将给优秀村干部解决公务员待遇

东北新闻网 | 2006-09-23 08:43

   “现在区委组织部正在出台意见,将给优秀村干部解决公务员待遇,让他们带领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也得到真正的实惠。”9月20日,东陵区党委书记沙波涛在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掷地有声地抛出了夯实基层廉政建设的“绣球”,一时间引起良好反响。

  东陵区基层廉政建设有良好的基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务公开等经验都是在东陵区发起并在全市普遍推广的。基层廉政建设没有“休止符”,在此基础上,该区结合全市开展的“村官讲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出台了包括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意见》把“不准用公款为自己或他人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参与经营性场所娱乐活动;不准利用搬迁新居、子女升学和参军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这些在百姓生活中难免遇到的事情都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此外,该区还建立季度廉情分析制度,设立全区村务公开日。每个乡镇街党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对群众有反映属一般性问题的要进行提醒教育;对有轻微违纪的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改正;对已构成违纪的要及时查处,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警示性的教育与完善的制度制约就像孙悟空头戴的‘紧箍咒’,常抓常念才会让村官们时刻警醒,发展经济,带村民致富更要‘廉’字当头。”该区纪委一位负责人这样形象地比喻着廉政建设工作。

  有了“紧箍咒”更要送实惠。该区从把好选人、用人关入手,将一批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纳入农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并适时委以“重任”,特别优秀的将解决公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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