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祁发[2023]12号文件)有关精神,拟调入外地在职在编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到祁东县教育系统工作。
一、调入对象范围及任教学科
(一)对象范围:本人是祁东籍或配偶是祁东籍的在外地工作的在职在编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
(二)任教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二、调入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身心健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职在编任教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近五年省市县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四)有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上述基本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4.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4.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5.禁毒毛发检测为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调入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5年7月23日,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发布《祁东县2025年调入外地在职在编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二)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祁东县教育局人事股(504室)
报名需提供资料:所在学校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具的“同意调出(动)”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技术资格证、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所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由祁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初核认定。
(三)审核。祁东县教育局汇总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正、副高级职称、在公办学校任教时间长短依次排名,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实行等额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入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祁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五)商调。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确定商调对象。由祁东县人社局向商调对象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发商调函,调取商调对象人事档案。
(六)岗位安排。由祁东县教育局根据学科教学需求实际,统筹安排拟调入人员到县域高中学校(含职业中专)任教。接收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任,享受所聘任岗位待遇。如果接收单位岗位设置没有空缺,实行高职低聘。
(七)办理手续。拟调入教师统一由祁东县教育局报祁东县委编办、祁东县人社局、祁东县财政局,分别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工资关系等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面向县外调入在职在编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调入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调入对象范围及条件的,一律不予接收。县域内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制进人。
(四)调入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调入资格。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6259676(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34-6259026(咨询电话)。
祁东县2025年调入外地在职在编
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3日
原文标题:祁东县2025年调入外地在职在编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dxw.com.cn/content/646941/67/15149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