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其职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综合管理类: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研究、政策制定方面具有专业指向,如财政工作部门的部分职位。但实际上,这类职位上的公务员主管统筹不专于一项,这才是综合管理类职位的特点。
- 专业技术类: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 行政执法类: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此外,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公务员的职位还可以细分为很多具体的岗位,如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副巡视员(副厅级)、巡视员(正厅级)等。
总的来说,国家公务员的职位种类繁多,涵盖了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的信息,可以查阅相关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