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报考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
1.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尚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需上传教师资格证认定佐证材料),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2.已获得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资格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需上传2025年5月17或18日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要求及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凡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相关证明),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必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上传至报名系统“单位同意证明栏”方能报考。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桂林市中小学校赴高校“双选会”招聘已签约人员,本次招聘不得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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