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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含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截止到2025年6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以生源地报考的除外);
9.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10.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1.现役军人;
12.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已签约的;
13.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年龄要求: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下列人员可放宽至198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1.具有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2025年6月6日前取得。
(二)户籍要求:以2025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符合要求的,也可报考。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1-006、008-015):温州市鹿城区户籍,下列人员户籍可放宽至温州市:
(1)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高校就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阶段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荣誉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6)本科阶段获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7)在教育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类评比中,获得县(区)级二等奖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须在2025年6月6日前取得且所获荣誉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
(8)在温州市鹿城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2.历史与社会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7):温州市户籍。
3.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6):浙江省户籍。
(三)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5年6月6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6月6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专业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适用年龄、户籍要求放宽的研究生报考,要求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教师资格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详见《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但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30--6月13日9:3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6日9:30--6月13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zp.lcedu.net.cn,下同)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上传相关材料并报名确认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5年6月16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学院西路166号302室,下同)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25日8:30-6月28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5年 6月28日9:00--11:00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5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代码009初中体育教师、岗位代码014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代码015小学体育教师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心理、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1-008、010-013、016)面试形式为试课,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体育、美术学科教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9、014、015)面试形式分试课和专业素养考核两部分。
①试课(占面试成绩的70%)
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②专业素养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
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9、015)考核内容包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8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5%)、专项技能示范与讲解(占20%)。
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4)考核内容包括速写(占10%)、素描(占10%)、色彩(占10%)。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上发布。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心理、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1-008、010-013、016)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9、014、015)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面试中试课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试课成绩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期不超过120日(自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察,不再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若仍处于体检、考察环节的,终止相关程序),不再递补。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先行报考,但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若仍处于体检、考察环节的,终止相关程序),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直至2025年12月31日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6日17:00前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
(二)本公告中“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1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本次招聘公告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将通过择岗的方式确定,具体择岗办法待体检后另行通知。因妊娠期缓检的人员,待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完成后,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报名咨询)、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
(十)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268550。
原文标题:46名!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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