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诞生于1940年,前身是国民政府兵工署第十一技工学校(对外称士继公学),首任校长是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兵工界国宝”、曾任新中国首任国家计量局局长的李承干先生。学校为抗战而生、因兵工而兴,是享誉国内的“兵工七子”之一,现为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也是西南地区唯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于重庆市,建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花溪主校区建筑群婉约典雅,景观山水交融,获得教育部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获评“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重庆冬季最美大学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工为主、以理为基、以文赋能”,构建了工、理、管、经、法、医、文、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紧密对接重庆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14个,设有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等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设有58个招生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特色专业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
学校坚持“身心同健、文理兼修、德才并进、知行合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有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以及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近年来牵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大思政育人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教育部官微报道。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优秀人才,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等多项办学育人荣誉。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首位战略培育和汇聚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际著名数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英才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300余人次,建有重庆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海智工作站等省部级人才平台,先后获得“重庆市海外留学人员先进工作集体”“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学校坚持“向最高处攀登、向最深处钻孔、向主战场进军”,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3个,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多个科技服务平台,是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1项,省(部)级奖励197项;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3200多项,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7项、有效国家发明专利940余项,专利转化合同金额连续2年位列全国高校50强,入选2023中国产学研合作十大好案例。主办高水平中英文期刊6种,打造了亚洲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等多项行业品牌会议。以纳米时栅精密位移测量理论及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纳米时栅技术成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誉为“中国精度”,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与国内多个市(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与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兵器装备集团、兵器工业集团、中国通用、长安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9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是“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等国际联盟组织成员高校,牵头发起成立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知识产权高校联盟。
栉风沐雨,春华秋实。2023年以来,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重庆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密集来校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发展成效。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勉励学校“朝着更宏大的目标勇攀科技高峰,成为重庆科技创新的一面旗帜”,要求把学校打造成为“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笃行,自强日新”的校训和“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重理工精神,赓续首任校长李承干先生“值得吾人尽力而为者,唯有教育”的办学情怀,阔步创业新征程,持续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国防科技”两大办学特色,着力创建国家“一流学科”,加快打造“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努力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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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可放宽到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到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两种岗位,其中,A类岗位接受报名时间较长(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B类岗位接受报名时间较短(2025年4月14日09:00起至2025年4月18日18:00止)。以下分别为两类岗位的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的,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一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绿色通道”,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二是向应聘岗位对应的重庆理工大学下属学院/部门联系邮箱(见附件5)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1M以内)。任一方式报名人员均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6或附件7,并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附件——其他佐证材料”内(通过邮箱报名的,也需添加到邮件附件中)。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的,仅可采用一种方式进行报名,即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6,并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附件——其他佐证材料”内。B类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是否需笔试以及笔试相关安排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各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A类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将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获得初审结果。报考B类岗位的,可在报名1日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4月19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院系(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院系(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附件3),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的A类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B类岗位达到8:1报考竞争比时还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试考核。各岗位在面试前都需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一)笔试(仅涉及B类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小于8:1的,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达到8:1的,应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体育学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3:1的,最低可按2:1的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由学校相应用人部门通知。
(二)面试
1.A类岗位(附件1“序号1-18”)。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授课基本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45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分值100分。
2.A类岗位(附件1“序号19”)。专业面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分值100分。
3.B类岗位(附件1“序号20”)。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45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任意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A类岗位(附件1“序号1-18”):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A类岗位(附件1“序号19”):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3.B类岗位(附件1“序号20”):
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理工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5.附件5 重庆理工大学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