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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招聘部分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正直,能吃苦耐劳。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身体条件。热爱医学事业,能够在本岗位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2024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该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岗位其他要求 |
1 | 中西医结合医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西医临床医学。 | 1.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 2.具有三甲医院或三甲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进修学习结业证。 |
2 | 康复 技师 | 2 | 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1.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从事儿童康复治疗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
3 | 护士 | 4 | 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大专及以上学 历; 2.护理学专业。 | 具有护士执业证。 |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1:10,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妇幼保健院老院六楼人事科(业州镇学苑路6号)
3.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在线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书;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应的合同、社保记录。(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
(2)《建始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个人综合能力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8:30-11:30;14:30-17:00。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5.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行,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若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0人,则增加笔试,笔试成绩只是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五、考核
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具的无黄、赌、毒及未参与邪教组织等综治证明;人民银行开具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因考核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录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资格不合格,取消招考及录用资格。
六、体检
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则在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并要求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718-3222223 联系人:郭老师
建始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