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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一:贵港市教育局1人;专业要求:不限。
招聘岗位二:贵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人;专业要求: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扎实稳妥,任劳任怨,能够吃苦耐劳,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网站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日后出生)。
(五)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市教育局大院305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2024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并签字)一式2份。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组织水平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笔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约为2024年12月上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约为2024年12月中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应聘咨询电话:0775-4573877。
贵港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