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4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4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幼儿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要求的所需资格、证件等,须在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cjt.ikaowu.com/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12月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各个岗位需提交毕业证(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影印件等, 公办中小学教师、备案制教师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12月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选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选聘单位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选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12月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5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12月6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dzszjgyey@163.com,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研究生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报考01002、01003岗位的(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将统一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发布公告,笔试前3天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考察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文件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素养。笔试成绩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3、A类面试(岗位01002、01003):采取面谈+试讲(讲课)方式,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4、B类面试(岗位01001):采取试讲(讲课)+技能展示。考核应聘人员从事学前教育相关的技能技巧,包括键盘相关的命题、声乐相关命题、舞蹈相关的命题。试讲和技能展示均采取百分制,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30%。
5、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和技能展示原始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01002、01003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公示。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德州市委、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共青团德州市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纪律要求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咨询与监督。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2621432
监督电话:0534—2687793
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