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拟招聘应届毕业生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中国气象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五)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或留京的有关政策;
(八)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各在京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招聘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登录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s://qxj.gjzhaopin.cn,推荐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8:00至12月1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名应聘人员可以报考不多于3个单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8:00至12月13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8:00至12月1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其他职位。2024年12月1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其他职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察和体检1.参加“笔试+面试”岗位(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能力测验。公共科目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且需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短信发送准考证相关信息,请及时通过短信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当天要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国气象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下旬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气象人才网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各在京单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低于该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适当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在达到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2.直接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直接面试工作由各在京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适当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以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气象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按国家规定办理入职、落户等手续,各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四)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国气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各在京单位招聘事宜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孔老师010-68407421
中国气象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