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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49名公告

未知 | 2024-11-19 16:29

附件下载:

1.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3.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深入推进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招引培育一批优秀卫生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健康服务需求,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计划2024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49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问题,找老师-

一、选聘对象

(一)2023、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本科毕业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

3.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定向(委培)生未满服务期的;

1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选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选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本次选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四、选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仅进行网络报名而不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同步受理未进行网络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需附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研究生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4),如因单位原因等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21日00:00-11月27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未进行报名确认,视为无效),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对应选聘单位工作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须注明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及姓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系统信息填报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后,视为网络报名成功。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发送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周六)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3)已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参加现场确认。只进行网络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选聘单位的资格审核。

(二)综合比选

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现场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综合评估其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按不低于开考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面试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暂定)。

面试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遇面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下同)。签约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视面试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与选聘单位签订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调剂

2024年12月31日,对未开考或未招足计划但已无其他面试合格人员可予递补的岗位,统一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通知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成绩高于75分(含75分)但未被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不含放弃签约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本人有调剂意愿的,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出调剂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资格审核通过,确定为签约对象并签订协议书。如遇同一岗位申请调剂人数超过调剂计划数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约对象。如仍有岗位未招足计划,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六)体检、考核

签约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考核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考核期不超过120日(自考核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核,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其空缺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3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 本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请予以关注。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面试、聘用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五)本次选聘对象在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88201200、88201032、88108900(报名咨询),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785,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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