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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桂林市龙胜县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公告

HT | 2024-10-21 17:06

附件下载:

1.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职位计划表

2.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8〕2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龙胜各族自治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4年10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至2006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本次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桂龙路45号),联系电话:0773-751570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网上打印《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并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龙胜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

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1:1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核组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组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73-7515700。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ls.gov.cn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标题: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 “三支一扶”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10/37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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