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阳泉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公安厅批准,阳泉市公安局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为阳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阳泉市公安机关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其中:平定县公安局16名(含女性2名),盂县公安局15名(含女性2名),市公安局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阳泉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17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阳泉市户籍(截止2024年10月17日);
5.具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及“阳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10月22日9:00到2024年10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阳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26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2024年10月22日9:00 - 2024年10月2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费用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阳泉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备面试及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因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库(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生于2024年10月28日前到阳泉市公安局801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地址:阳泉市郊区保晋路60号 联系电话:0353-2068292
6.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4年10月31日9:00 - 2024年11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后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9:00开始从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安)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公安)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安)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2位小数。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因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复审
阳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阳泉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可否按时毕业)、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各有关部门要维护资格审查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面试
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体检在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两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
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阳泉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q.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和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我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政审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q.gov.cn/),请大家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阳泉市公安局 0353-2068255,0353-2068292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政策由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