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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平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以2024年10月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平阳县内)。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专职网格员、退伍军人、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0月9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县统一招录的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往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六)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人才发展公司)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2024年10月1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2024年10月16日17时。
报考人员请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57,注册个人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由县人才发展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请报考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予以公布。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24年10月30日9时-2024年11月2日上午9时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材料写作等。采用主客观相结合方式,笔试总分100分。
(二)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一)县人才发展公司、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遇比例内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退伍军人;4.专职网格员;5.少数民族考生;6.工作年限长的考生;7.学历高的考生;8.主观题得分高的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工作年限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涉及证件(证明),以2024年10月9日前取得的为准)。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上报名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六)资格复审名单和复审时间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考察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派遣至各乡镇办理入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聘以考核结果为准。
(四)聘用人员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的同时取消下一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在未被录用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储备对象。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三)聘用人员应当于三年内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未考取的,予以解聘。因工作年限客观上无法参考的,时间顺延。
(四)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发布。
中共平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