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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55公里。学校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湖南省按本科一批次录取招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9.25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23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教职工17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16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37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4%。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3868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2012年即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各1个,4个国家级和29个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个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以及包含4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内的36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60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
自2021年召开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实施“12345”发展战略,提出“五个新城院”发展目标,力争到“十五五”末,实现博士点授权,建成“湖南城市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教师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营造舒心环境。
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2. 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2024年5月1日以后)。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3.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认证)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A1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和论文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A2类、A3类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 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须于一周内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能少于四年。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王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27日
原标题: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ncu.edu.cn/info/1061/90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