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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珙县国资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珙县产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县政府领导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授权的经营主体。公司主要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区域和领域内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负责经开区产业招商、产业发展、资产运营,承接宜宾市外溢资源,发展新能源及配套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
(二)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珙县国资公司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于2014年2月正式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2020年6月更名为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系直属县政府领导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授权的经营主体。集团公司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从事珙县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和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等全产业链业务,在2021年6月取得AA主体信用评级国有企业。集团坚持金融与实业并驱的发展战略,以资产经营与资本运作并重的经营策略,着力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平台。现公司为“1+1+5+N”县属国企架构,拥有全资或控股(参股)5个子公司: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珙县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珙县珙桐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珙县珙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珙县鹿鸣茶业有限公司,同时还拥有多家控股或参股的三级子公司。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珙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9月29日)未满36周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学籍验证、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档压缩到文件夹,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5396648@qq.com,务必按要求发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2日18: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以外投递无效。
特别提醒: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者如提交其他版本的个人简历或求职报名表,均视为不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须明确填写本次应聘岗位,且1人只限报1个岗位。未填明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提交资料不齐全均视为报名不合格。
4.应聘者填写和提交应聘登记表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和补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人员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任职条件中有工作经验、业绩等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业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考生应对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1)笔试主要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应聘者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程序报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明确是否降低开考比例、调剂、延迟报名时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面试(占比60%)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遇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若未达到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用“3+X”的面试考核形式(“3”指三道结构化面试公共题,“X”指现场提问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处理及专业知识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组织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组织考察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复审和审核。
(八)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录用公示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人才三江网(www.ybrc128.com)公示3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及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1—4316596。
咨询电话:0831-4014110。
黄女士(15183188883)、安女士(15883160001)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