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
2.《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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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计划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人员26名。具体详见《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
(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非全日制(详见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
(三)招录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
(5)热爱文艺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24日(不含)至2006年9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以上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录专业人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公告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乌审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及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进行。
报名网址:https://xahs.ikaowu.com/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0月8日下午17:00止,初审通过者进入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要及时退回给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本次招录,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四)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个人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系统内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型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招录重要事项通知。
(七)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八)应聘人员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传报名系统,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十)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四、招录专业考试
本次招录专业考试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根据专业特殊性和紧缺急需岗位实际情况,本次招录专业技能考试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考试内容。根据招录岗位条件具体制定,详见《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录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三)考官组成。本次考试设专业考试考官组。
1.考官人选确定:专业考试组考官,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定。
2.专业考试组考官由5人组成,现场推选主考官,现场抽取确定其他考官顺序号。
(四)专业考试
1.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考试中所涉及的命题考试当日现场公开拆封考试。
3.所有参加器乐、声乐考生自带音频伴奏或钢琴伴奏。
4.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马头琴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第14名的,现场组织加试;其他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第1名的,现场组织加试。
5.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内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截尾平均数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面试官取平均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五)相关要求
1.专业考试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准化考场,并按照相关要求对专业考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
2.考试结束后,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将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官评分表》、《考试成绩汇总评分表》以及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六)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乌审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及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五、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程序执行。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确定审查尺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复审结果无异议。
4.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和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一)体检
1.体检在乌审旗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4.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乌审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和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乌审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录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录,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录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2.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备案,由旗财政参照我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福利、缴纳社会各项保险(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录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处理,对招录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 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7- 7583322(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477-7216363(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77-7216822(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股)
(三)报名咨询电话
0477-7526049(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