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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巩固乡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现就做好达州市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根据受援需求,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招募11名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具体区域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省内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四、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相关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市、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五、招募程序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由受援县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具体报名事宜请电话咨询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受援县组织实施,可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受援县(市、区)通知为准。
(三)公示。经县(市、区)教育局考察,择优确定招募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约及上岗任教。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并安排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
六、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达川区教育局:0818-2675180
万源市教育局:0818-8627439
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
大竹县教育局:0818-6221210
渠 县教育局:0818-732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