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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3: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
丽江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7月,坐落于丽江市古城区,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是昆明理工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国家级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现有福慧、祥和和在建的荣华三个院区。已运营的福慧、祥和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98.87亩(其中:福慧院区59.20亩,祥和院区39.67亩);总建筑面积108022.44㎡(其中:福慧院区62219.89㎡,祥和院区45802.55㎡);在建的荣华院区占地面积61.8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0201㎡。医院核定床位11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全院共设有31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13个职能部门,丽江市医疗急救中心、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挂靠于医院。目前全院职工1136人(编内686名、编外4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83人、管理人员24人、工勤人员3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61人、硕士生导师10人。2023年门诊人次22.67万人次,住院人次4.39万人次,手术人次1.08万人次,平均住院日7天。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医院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开办继续学历教育班,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选派医护骨干到泰国清迈大学、日本高山市红十字医院交流学习,全方位提升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并建立了云南远程诊疗中心、华西医院两大远程会诊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以公告报名之日起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15名(其中:丽江市人民医院13名、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组织人事部(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度规培理论和实践能力考核合格成绩单,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符合招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报告、规培证书、医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本、硕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填写上交《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
2.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按顺序扫描报名资料(同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并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以“报名医院+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ljsrmyyzzrsb@sina.com)。考生提供的电子档报名资料应当内容完整、清晰、摆放方正,与原件完全一致。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于应聘考试前持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要求以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现场面试和考核招聘。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核:医院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在招聘工作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现场面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当场公布成绩。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可通过划定最低合格线,放宽开考比例。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时间和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差额的岗位最后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成绩高者优先。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现场报名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面试前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通过面试的考生,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察
考察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诚信记录、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体检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者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聘。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人员须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人才政策待遇。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5年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2.急需紧缺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以上人才待遇经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申报兑现。引进人才在医院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0888-5116184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88-5456735
监督电话:丽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88-5129006
驻丽江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88-5457268
原文标题:丽江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09/369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