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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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高级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2024年9月19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2024年9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6600/报名应聘。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同时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①有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4年9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或者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代表性成果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⑧“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孙老师、各学院联系人(见岗位汇总表)
联系电话:0531-66778379、0531-66779149、各学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1-66778378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