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024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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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桂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均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截至2024年9月,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委托郴州市人社局在人力资源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展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00时至2024年9月13日17:00时。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 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自2024年9月19日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择岗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9月14日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9月14日下午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9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一科,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
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桂阳县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张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③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桂阳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桂阳县人社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择岗
招聘单位为桂阳县乡镇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一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岗。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在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业务咨询
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桂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