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陆良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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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陆良县应急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方式
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2名。
招聘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面试)录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政审合格(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5.身体条件要求:面试合格后,以陆良县人民医院体检报告为依据;
6.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工作经历的优先、大学生退役士兵(含消防退役)优先,有体育特长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单位开除公职的(如:被批准入伍的逃避服兵役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经县人民医院入职体检,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应急管理岗位工作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日—9月15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朝阳东街10号,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三楼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汪芳宇 ,联系电话 0874-608289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陆良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信息平台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空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正装蓝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后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形式开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聘用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陆良县人民医院按照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陆良县人社部门网站及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经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包括实发工资及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及陆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2.已报名人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上报名本人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未聘用的人员作为合同制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陆良县应急管理局:0874—6082890。
九、本公告招聘事宜由陆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