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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急救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序号 |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资格要求 |
户籍要求 |
1 |
驾驶员 |
8 |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
等工作,有院前急救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宁波大市户籍 |
|
担架员 |
8 |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休息)。地点:江北区卫生健康局703办公室(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7楼703)。
2.方式
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近期一寸彩照、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一并携带到现场验证,验证后返回本人。
(二)面试
经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拟录用顺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岗前培训与公示
对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江北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
(五) 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人员,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或录用后离职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按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此次招聘编制外急救人员按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管理,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咨询电话:89582509。
5.招聘公告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