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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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精神,为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名,具体岗位详见《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4年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6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不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游仙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基本公卫指导中心办公室(游仙区游仙西路86号,联系电话:13990148678侯老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表》(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考者本人近期证件照2张(2寸);
(5)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的相关证明。
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游仙区卫健局和游仙区人社局负责。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到游仙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卫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时间限时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或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面试场地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期考核
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服务期满后,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由镇中心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二)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报考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六、此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卫健局和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游仙区卫生健康局13990148678;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037178。
本次招聘工作由游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6-2272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