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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富宁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协办员2名,具体负责中心办公室综合业务等工作。
二、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为37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22—30周岁。
(三)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1人稳定就业的家庭;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已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
5.已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876-3069754。
(五)其他要求。需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写作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至9月5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3.《富宁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4998919@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公益性岗位+姓名”)。咨询电话:0876-6122570,联系人:农福敏。参加报名的人员,请扫QQ二维码进群,以便后续发布招聘相关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通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