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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人公告

华图教育 | 2024-08-26 13:55

附件1:《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附件2:《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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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户籍所在地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

(七)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杭州千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701),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1-28826653。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纸质件(见附件2),报名表填好后需本人签字,同时附近期免冠彩照(除报名表外如有单独的个人简历,可同步提供);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书。上述材料复印件报名当天交给资格审核人员留档,原件查验后归还本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劳务派遣机构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招聘岗位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汇总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终按照岗位综合成绩进行排名,进入体检。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告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经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拱墅住建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建立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未被聘用的考生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原储备库不再使用)。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可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比选招聘录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4.工资待遇。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07808、0571-2882665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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