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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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浙江工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需求
(一)招聘单位
1.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由工会经费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为劳动模范、职工群众提供疗休养、体检等服务。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2.浙江工人日报社: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由工会经费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编辑、出版、发行《浙江工人日报》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需求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3人,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数据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试卷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出题。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浙江省总工会官网公布成绩。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115250(浙江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0571-85118336(浙江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处)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0571-87961189;
浙江工人日报社:0571-8886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