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正常开馆运营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员招聘并派遣至省科技馆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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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人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省馆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专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根据省科技馆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岗位要求见下表。
序号 |
部门 |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展览管理部 |
15 |
科技辅导员 |
展厅日常值守(科普讲解、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视频拍摄制作) |
专业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有从事科普展教活动或展览讲解经验者优先,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教师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有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PS、视频编辑软件者优先。 |
2 |
科教活动部 |
2 |
科教活动辅导岗 |
协助开展科学表演、科学课程等科学教育活动 |
理学类、工学类、教育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表演类、理工类背景、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教师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观众服务部 |
1 |
客诉服务岗 |
日常客诉处理,协助应急救护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1 |
活动宣传岗 |
视频拍摄剪辑,文案脚本策划,新媒体运营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需提供以往优秀作品。 |
||
4 |
网络科普部 |
1 |
线上科普活动策划与实施岗 |
从事线上科普活动的策划与实施相关工作 |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科学教育、新闻传播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形象好、普通话好,有教学经验、表演经验、直播经验优先。 |
5 |
影视科普部 |
2 |
特效影院活动辅导岗 |
协助特效影院、天文台科普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协助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 |
教育学类、设计学类、天文学等其他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天文专业背景、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6 |
创新发展部 |
1 |
项目策划岗 |
1.参与短期展览、科普活动策划方案的撰写; |
文物与博物馆学、会展、广告学、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有较强的创意能力和活跃的设计思维,熟悉至少一种设计类软件,如CAD、Photoshop、CorelDRAW等; |
备注:具有大型科普场馆工作经历、岗位相关经验且能力素质较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背景及年龄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09:00-2024年8月21日17:00
简历投递:zhongburencai@163.com,简历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地点: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硚口区崇仁路67号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19日-8月21日)
联系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27-88660012、13871123299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另需提供1寸彩色登记照1张,背景不限。
资格审查: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湖北省科学技术馆负责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省科技馆与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自我介绍,答题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政审对象,政审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签订合同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与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省科技馆工作。
七、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1.薪资待遇:按照省科技馆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时间:省科技馆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均需根据开馆情况安排上班。周末上班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上班发放加班补助。排班日工作时间为09:00-17:00。
3.工作地点: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大道779号)。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应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聘用后如有相关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与聘用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湖北省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