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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绵阳北川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项目人中招聘3人公告

华图教育 | 2024-08-19 10:43

附件:

1.北川羌自治县2024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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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拟从2022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且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均合格的在岗“三支一扶”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具体条件:招聘单位、招聘人数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4823175)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提交的与毕业证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三支一扶”计划协议和近两年年度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考核人员。本次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和选岗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结束后,支农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选岗。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人员所属乡镇党委和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0816-482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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