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市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本市公务员年度考试录用计划安排,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类公务员,包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分数线。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总数比例超过8:1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计划招录人数总数4倍的比例,划定面试调剂分数线。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但未达到面试分数线的报考者,可遵循自愿原则确认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
笔试成绩和各类分数线于10月23日在招考专题网站公布。